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彰武县环保局基本概况
 

彰武县环保局行政编制5人,领导指数2人。事业编制13人。
彰武县环保局现有职工53人,其中:在职46人,离退休7人。现有研究生学历1人,本科学历6人,大专学历21人;具有中级技术职称2人,初级技术职称10人;有中共党员25人。

工作职责:

1、贯彻执行国家和省、市环境保护法律、法规、方针、政策;拟定全县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文件、政策及其实施细则,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;协同有关部门制定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、技术、资源配置及产业政策;参与对重大经济的环境影响评价。
2、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、年度计划;参与制定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、年度计划、国土开发整治规划、区域经济开发规划、产业发展规划以及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,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;负责全县环境统计和环境信息工作,受县政府委托发布全县环境状况公报。
3、监督执行国家、省颁布的各类环境保护标准。
4负责全县大气、水体、土壤等环境保护工作;监督管理全县废气、废水、固体废物、粉尘、恶臭气体、放射性物质、有毒化学品以及噪声、振动、电磁波辐射等污染的防治工作;公布应禁止(或严格限制)建设的重污染项目名录;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公害病的调查,并提出防治对策;对全县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进行调查处理。?
5、负责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工作;组织排污申报登记与排污许可证、排污收费、环境影响评价、“三同时”等环境管理制度的实施;指导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,负责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。
6、负责监督管理全县自然环境保护工作。
7、负责并组织全县环境保护技术政策和科技发展规划,环境保护产业发展规划。
8、负责全县环境监测、环境监理工作。
9、指导和协调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。
10、承办县政府和市环保局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
 
 
 
TEL:694926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