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领导信箱

彰武县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

 

  (一)贯彻执行国家动物卫生工作方针、起草动物卫生地方性法规和规章;
  (二)负责制定全县动物疫病的防疫规划、计划、组织实施动物疫病的预防、控制;
  (三)负责组织、协调、监督、指导全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和扑灭工作;
  (四)负责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、兽药残留、兽医实验室监督管理工作;
  (五)负责兽医执业人员和兽医执业单位监督管理工作;
  (六)负责饲料、兽药生产、经营、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及病死畜禽及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工作;
  (七)负责全县种畜禽卫生监督管理和繁育体系建设工作;
  (八)负责全县动物卫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;
  (九)拟定动物卫生科技发展规划和人才培训规划;
  (十)负责畜牧业生产的规划、计划的编制,指导全县的畜牧业生产及畜牧业生产的统计工作。
  (十一)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